在本地发生的案子可以在外地法院上诉吗?

2025-05-01 13: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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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在外地法院上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2、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当事人处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诉人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法院依法做出裁定。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 ,不能再提起上诉 ,并应负担诉讼费用。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回答2:

如果是刑事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如果是民事案件,起诉的话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就是原告住在哪,你去哪告他 ,当然有例外,具体的情形最好问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起诉之后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参考:

1.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中,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原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耆宿对方;

2.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法院,则优先适用约定的法院;

3.如果是在外地打,你可以委托律师,这种授权叫做特别授权,必须明确写明授权的内容。

4.如果授权委托书上写了“全权委托”,则认定为一般授权。

5.你如果请律师,一问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