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收法院传票不构成犯罪。
拒绝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扩展资料:
不接收传票不到庭的后果: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若是利害当事人 必须 出庭,不出可按放弃权力处理,也可能二次传还若拒不到庭 也可能拘传你,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你好,按你所述,你是被起诉单位的原员工,现已离职。
即诉讼的主体并非是你,而是你的原单位。诉讼主体不对的情况下,自然不需要出庭。即使你出庭了,因为你没有原单位的授权也无法代表原单位参与诉讼。
你可以选择将该事情告知单位,也可以选择将传票寄回给法院,并告知承办法官你已离职的事实。
因为你所描述的事实并不清晰,为了防止另一情况可能的存在,以下可以供你参考。若被起诉对象是你,原单位作为起诉人,则你拒绝出庭并不会导致诉讼无法正常继续,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有进一步的咨询,可以私信我。私信直接说事即可,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
如果由于你原单位缺席,
导致有利于你原单位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
那么你原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对你这个与单位无干的人没有影响。
出庭可以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为自己辩护,寻找并固定证据。不去输都不知道怎么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