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收押金是否可以和违约金同时使用?

2024-12-04 16:59: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同时适用。但要取得违约金,主要还是看合同条款如何约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装修时的费用,或者月租金的三倍。

回答2:

这是可以的,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没收押金和追索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对此,违约的承租人不可以抗辩的。

回答3:

不可以同时适用,看哪个对出租人有利,可以主张那一项。

回答4: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押金条款,有时约定在期满后退还,有时约定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没收该押金。

回答5:

押金并非是违约金,只不过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应当作为违约金的一种预付款,可以要求承担扣除押金以外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