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控人数,超过50人的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履行报批程序。酒店、宾馆、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举办大型宴会、商贸活动的须向商务等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报批,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不予批准。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行程查验、消毒、通风,并监督入场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影院、歌厅、酒吧、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娱乐休闲场所管理,减少密闭式场所内人员聚集。
减少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0人以上宴会等活动的须向属地村委会报批,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要减少农村大集规模和频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与报告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粤康码为“红码”和“黄码”人员、或14天内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从外省来(返)鹤人员请在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拓展资料: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权威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在此,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四条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控庙会、大型演出、展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减少走亲访友规模频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压减各类会议,原则上不组织年会、联欢、节庆等会议以及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