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来说代理出口的话,货款都是打到代理公司的账户上。
既然你们收了现金作为订金,那么只有下面这个方法:
在给客人的合同上按要求写好收了现金订金多少多少,然后核销退税,只能按合同金额减去订金的部分来算,也就是说订金部分你们是不能退税的。报关的时候你们让代理重新做一份发票,按总金额减去订金的金额来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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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规定合同不能显示什么费用,你首先要弄清楚,你跟客人之间的合同并不一定就是你们报关要用的合同,你跟客人的合同只要双方愿意,显示什么条款都可以。
但是如果你想核销退税方便,报关时用的合同(or PI),最好不要显示这些乱七八糟的,直接把这些费用平摊到单价上去。
补充回答:是的,你们直接报关出口的话是不行的,毕竟外汇核销的政策放在那里;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扣除订金后的货值向海关出口申报。
是的,你们没法操作的,除非合同就按照扣除订金后的货款计算。
在深圳的话,很多货款都没有从代理公司走的。要核销的话,有专门为公司入汇的公司。检验费(MSDS),还有其它什么费用直接同工厂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