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的比较” 要求条理清晰,全面。急用!!!!!

2025-03-12 15: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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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横向垄断协议主要指处于价值链或供应链同一阶段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由于这类协议具有直接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而其促进竞争的作用微乎其微,一般对其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即只要存在横向垄断协议,不问对竞争的具体影响即判定违法。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定产量、联合抵制等。

2. 纵向垄断协议指处于价值链或供应链不同阶段的、不具有竞争关系但具有交易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它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排他性纵向垄断协议和销售垄断协议。

排他性纵向垄断协议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协议限制或者排除交易对方与经营者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是对品牌间竞争的侵蚀,具体包括独家采购或独家销售协议、搭售、基于忠诚度的折扣或反款,以及基于捆绑销售的折扣或反款。销售垄断协议则是对品牌内竞争的限制,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就销售价格、销售地域、销售对象、产品服务等事项作出约束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