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院栽定有误,没有体现当事人合解的意思自治。如果按法定的栽定则应由A方承担,如果B方自愿履行法不干预。 这样情况A公司的主张是成立的,因为和解的条款中已经明确了,且出现的情形与约定的内容适格,所以B公属应履行所约定的前置内容。A公司可就双方的约定内容再行诉讼到法院,请求法院栽定B方履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