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还没离婚还能再领结婚证吗

男方还没离婚还能再领结婚证吗
2025-03-10 11:39: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离婚不能再领结婚证,如果领了,就涉嫌重婚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所以如果真的和自己配偶没有感情了,也应该协商或起诉到法院离婚,把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再与别人领取结婚证。作为未领过结婚证的一方,也应该睁大眼睛,在对方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更不能领取结婚证,否则可能构成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不能,领了就构成重婚罪了,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办理。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婚姻登记条例》

回答3:

回答4:

离婚了,但是为买房子第二次结婚证时间改为第一次离婚前的日期了。这种情况第二次结婚证还有效吗?

回答5:

这要看男方有没有在民政局有电子档案了,以前办的结婚证一般都是纸质档案,换一个地方就查不到了,现在都改用电子档案了,政府内网都能查到,在办结婚证是不允许的,被查到会被重婚罪处理,当然也不排除将纸质档案录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