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户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2、本市院校毕业生;3、本市生源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