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不是一个地方。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对方。
拘留所是关押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最多拘留15天。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县看守所和拘留所都在一个大院分成两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