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条件谁来说说看

2025-04-06 13: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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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三亚公租房办理条件

  • 1、在三亚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亚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 三亚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 办理材料

  • 1、住房保障申请表

  • 2、户口簿

  • 3、身份证

  •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三亚公租房申请材料详情

  • 办理流程

  • 1、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提出申请。在灵活就业的人员: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 2、申领表格: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在申报时间内到辖区社区居委会、镇政府或所在单位领取申请审批表填报。

  • 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 4、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 5、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重点核实申请人及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和住房等情况。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 6、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 7、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的,在三亚晨报、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 办理地址:

  •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