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会的会议分为最高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议三种。帝国主义五大国首脑及其外长组成“十人会议”,即最高会议,决定和会进程与重大问题。
为了便于列强首脑讨价还价,迅速作出决定,在1919年3月下旬成立由美、英、法、意首脑组成的“四巨头会议”,并在它之下设立五国外长组成的“五人会议”,以取代十人会议。至于全体会议,整个和会期间只开过7次,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