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付的是16%含税价,说明该合同是在4月1日之前成就的,当时有可能是按16%在合同上体现了总价而没有体现不含税价格。
如果该合同的货物尚未发出,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产生,发票是预先开具的,应与客户沟通告知此情况,然后开具16%红字发票再开13%正数发票。
如果该合同的货物已经于4月1日之前发出,那么不能为了少交增值税而要求改开13%的发票。
税率下降是5月1日起开始执行,所以现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开具16%税率的发票。
因为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下调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该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因为国家出台了新的税收惠民政策,3月15日十三界全国人大会议决定。鼓励中小微企业,把增值税的税率从16%下调到13% 从2019年4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