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尺是计算长度的单位,在台湾地区普遍使用,相当于约30公分。
1900年起台湾所采用的度量衡制度,与日本的日制相同。 长度 (台尺)1 台尺 = 0.303 030 公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公布现在的换算比例后,当时台湾还没光复,不可能实行市用制,这就是台湾和大陆度量衡不一致的原因。
台尺是长度的单位。是台湾地区所采用的度量衡。在台湾本地,台制单位至今仍普遍使用于台湾的传统市场,市场中所称之“斤”皆为台斤。虽然政府使用公制单位计算面积,但源自日本的面积单位“坪”及荷兰的“甲”等“台制”单位,在台湾地区民间的使用上仍颇为常见。
长度单位:台丈、台尺、台寸
单位换算
1 台丈 = 10 台尺 = 100台寸
公制换算
1 台丈 = 10台尺 ≒3.03米
1 台尺(日尺)[4] = (10/33) 米= ≒0.30米
1 台寸 = 0.1台尺 ≒ 0.0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