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耐压500V的电气线缆可以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8. 5.3 同一路径无电磁兼容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控制和信号线路的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线路与其他线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时,应用金属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