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至二百九十二条

2025-04-28 1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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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刑事诉讼法只有290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