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需要当地多个相关部门的采纳批准,并开具接受证明,然后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
需要材料:允许证明,户口薄。
操作方法:
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有下列情况可以办理:
当兵退役后。
在03年10月份以后双户籍制。
大专院校毕业三年内。
经领导批准特殊情况。
结婚后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可迁到农业户口的一方。
办理程序:
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由村领导委员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再由村民代表签名。
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
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
凭接受证明及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迁入派出所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