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1、地方技术推广服务费专用增值税进项发票附加的税率是城建税7%(县级5%、乡镇3%),教育费附加是3%,地方教育费是2%。
2、增值税附加税有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乘以相应的比例,在地税局申报缴纳。
3、税率与计算工:
(1)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
(2)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