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可以补办的,需要以下手续。申报材料: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承诺书1份;
2、补办《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的公告声明整版原件1份;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6、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7、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