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诉》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3、综上,庭前调解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起诉,通过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