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改革法院事业编制人员怎么办?

2025-04-15 17: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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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地方政府会特批一些事业编制供法院招录辅助人员,这类人员身份很尴尬,不能提拔,不能做法官检察官,甚至编制都只能挂靠在其他单位。司法改革目前尚未波及到这部分人,改革的表面标志是先实现人财物省统管,实际上由地方财政代管,并没有达成事先的人事、财务独立。事业编制属于地方编制。事业人员目前出路很不明朗。和公务员相比,缺少了升职路子,其他都还是有保障的。但是鉴于司法改革的契机,最高院周强院长提出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的口号。

具体如下:

1、简介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2、区别

进入行政编制的意味着你是国家公务员,如通过了选调生考试就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享受着国家的各种法定待遇,如医疗、晋级等。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不用我说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全由自己单位的收入来支付。

3、案例

比如你进入一个一个风景区的管委会工作,可能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负担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单位的收入负担。像医院就是这样的。第三种就是你的工资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的事业编制就从形式上和公务员是一模一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