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为什么不能扣除

2025-05-01 0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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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之间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谁管着谁的问题,因此管理费本身不太合理,另外考虑到企业之间管理费是可以调整高低的,如果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可以通过调高管理费的方式进而降低税负,显然不合适,因此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不能税前扣除。
除了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允许税前扣除外,还有些项目同样不允许税前扣除,具体包括: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但不包括经营性罚款和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