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保留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比如工作服、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单一类的东西,以便作为你维权的证据。 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劳动法规定单位超过30天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从第二个月起支付2倍工资,标准是同岗位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就算是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现在不是单位要扣你的600元,而是你来要求单位对你赔偿。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吧!
没合同没办法,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再说了没打招呼这样的事情是不正确的,应该提前一个礼拜打招呼啊。要是特殊原因也应该及时跟领导说,这不是代表什么,只是证明我们懂得尊重别人。你这样的要是硬告他应该也有办法,但是这件事应该是你不对哦。逆耳忠言希望你不会介意。
做法不对吧,没有理由扣钱,也没什么所谓的风险金,他不给你,去劳动仲裁咨询一下。正常情况是应该提前一个月打招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关系,这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利益还是受到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