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如下特征的两个数,可以应用这样一个规律。
两个因数相乘,如果十位数相同,个位数相加等于10,那么它们的积就是十位上的数与比它大一的数的积做高位,个位数的积做积的后两位。
例如:
31*39=1209
32*38=1216
33*37=1221
34*36=1224
35*35=1225
相信你也一定看出这个规律了。
44乘46=2024 (20=4×5)
54乘56=3024 (30=5×6)
总之就是
n4乘n6=m24
其中m=n×(n+1)
这就是规律。
11*11=121
111*111=12321
1111*1111=1234321
11111*11111=123454321
111111*111111=12345654321
3*7=21,13*17=221,23*27=621,33*37=1221,43*47=2021
5*5=25,15*15=225,25*25=625,35*35=1225,45*45=2025
代数式
(10n+4)(10n+6)
=100n方*100n+24
1+1=2
1+11=12
1+111=112
1+1111=1112
1+11111=11112
1+111111=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