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地居民须持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居民身份证。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须持以下证件:
1.香港(澳门、台湾)婚姻注册处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司法部香港(澳门、台湾)委托公证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港澳台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香港:本人港澳回乡证及香港身份证。
澳门:本人港澳回乡证及澳门身份证。
台湾:本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身份证;
三、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