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单位和劳动地点后原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2025-04-30 07:41: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无效,变更劳动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发生了改变,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3,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4,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回答2:

我是81年进厂的,原来是国有企业,后来企业改制成股份制,现在,老厂要搬迁了,需要变更单位名称及劳动地点,并须本人同意填写确认表。那么,原来与老厂所签的合同(无固定期限)还成立吗?我们原来国有企业身份工龄还存在吗?

连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变更后以变更后是劳动合同为准。

回答3:

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工龄连续计算。

回答4:

您好,劳动合同变更后以变更后是劳动合同为准。
参考内容

回答5:

工龄连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