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嘛,谁主张谁举证。
先明确一点,是不是工伤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不算,公司说的同样也不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申请认定工伤是职工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应该尽的义务。认定为工伤以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鉴定到伤残等级的话,那具体赔多少钱就有法律依据了。如果觉得赔偿受到影响,到时候你只要自己提起劳动仲裁就行,肯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而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工伤认定过程中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只要你能举证出你所受的伤在单位上班且符合“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而且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部门会给你一个圆满的答复的。
只不过就你问的这个问题而言,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报工伤,你自己申报,那你在申请认定工伤时举证有点困难而已。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先去认定劳动关系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