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少年持刀抢劫,未伤人,金额较小,认罪态度良好,得到被抢劫者

2025-04-25 04: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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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毒、投放危险物质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所以你说的情况要看他是否有那八种从重处罚的情节
如果没有且没有伤人,一般判3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