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写明白职位但公司无故降职降薪

2025-03-01 07: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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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降职属于公司内部人事管理行为,法律不予限制,但是对于薪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也可以说是按照你之前工资的标准不得无故降低。
可以视为单位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

回答2:

员工和单位因为工资待遇的问题出现纠纷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回答3:

劳动合同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