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员工入职去劳动局登记备案,有关系吗?

2024-11-29 09: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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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没给员工入职去劳动局登记备案的,有关系。但是得看具体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物就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得符合比较复杂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这个时候劳动合同就非常重要。而劳动用工备案原则上意义就在于将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当地人社局系统内办理登记备案,以便于人社部门的管理。但是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地方的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一个很重要或者甚至是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了办完了登记之后才能给这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给员工交社保的上一个步骤。
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情况了,如果是为了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登记备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登记一份劳动合同用来备案的话,那么除非是这份劳动合同需要当地人社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的话劳动用工备案的作用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应该是相差无几的。换句话说,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因争议而劳动仲裁立案了,那么当庭提交的证据当中,想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利证据,或者说是证据里排在第一位的东西,依然是纸质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回答2:

公司没给员工入职去劳动局登记备案,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为了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登记备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登记一份劳动合同用来备案的话,那么除非是这份劳动合同需要当地人社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的话劳动用工备案的作用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应该是相差无几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物就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得符合比较复杂的条件才能认定劳动关系。而劳动用工备案意义就在于将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当地人社局系统内办理登记备案,以便于人社部门的管理。但是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地方的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一个很重要或者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了办完了登记之后才能给这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给员工交社保的上一个步骤。所以,如果是为了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登记备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登记一份劳动合同用来备案的话,除非是这份劳动合同需要当地人社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劳动用工备案的作用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应该是相差无几的。换句话说,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因争议劳动合同而劳动仲裁立案,那么当庭提交的证据当中,想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利证据,或者说是证据里排在第一位的东西,依然是纸质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答3:

肯定是有影响的。但是得看具体的法律后果。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物就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得符合比较复杂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这个时候劳动合同就非常重要。而劳动用工备案原则上意义就在于将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当地人社局系统内办理登记备案,以便于人社部门的管理。

  2. 但是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地方的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一个很重要或者甚至是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了办完了登记之后才能给这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给员工交社保的上一个步骤。

  3. 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情况了,如果是为了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登记备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登记一份劳动合同用来备案的话,那么除非是这份劳动合同需要当地人社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的话劳动用工备案的作用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应该是相差无几的。

  4. 换句话说,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因争议而劳动仲裁立案了,那么当庭提交的证据当中,想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利证据,或者说是证据里排在第一位的东西,依然是纸质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