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对方有何仇恨或过节?对方如何威胁你?证据是纸面的还是有录音?如果证据确凿,可以报警申请人身保护。如果只是你自己的主管臆想,报警也不会有人处理。
可以到警察局备个案,但因为没对你做成什么实质的伤害也没什么实际的行动,所以不会定什么重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