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法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可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5-04-05 06: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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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被害人是可以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回答2: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