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黑格尔的逻辑学体系开始于绝对精神,但他首先必须回答,我是如何认识到绝对精神的存在的?换而言之,关于绝对精神的知识是如何发生的?黑格尔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回答了这个问题。马克思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只有从知识起源的角度来论证绝对知识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绝对精神才不至于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严格地说,黑格尔的角度不完全是知识论,他的基本立场是:只是因为我在历史中创造了、改造了和理解了我所生活的世界,我才有可能认识绝对,获得绝对知识。他在这里已经突破了近代认识论只研究个人意识的局限性,把劳动、实践、历史、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形态等存在方式引入知识发生过程。他关于绝对知识起源的观点与他后来对于绝对精神发展的最后阶段——人类精神的阶段的论述有相似和重复之处。在此意义上,《精神现象学》堪称为黑格尔体系的起源和萌芽。
按照辩证法的规律,黑格尔把绝对知识的发生解释为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经历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等阶段,最后才到达绝对知识。每一个阶段又包含一些发展环节。下面对这些阶段和主要环节做以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