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增两万个新能源指标,倾向“无车家庭”

2025-04-28 2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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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
根据三份征求意见稿,北京拟从明年开始,在现有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
同时,《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拟从今年8月,一次性增加两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对于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若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可以与符合要求的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组成一个家庭或多个家庭申请指标。
整体来看,本次新政意见稿释放出明确信号:向“无车家庭”倾斜。
具体来看,未来摇号政策将从单纯的摇号变为积分制,且将从积分规则和配额分配比例两方面向无车家庭倾斜。一方面,家庭摇号根据每个家庭申请人的积分计算家庭总积分;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相比个人,家庭的摇号中签率将更高。另一方面,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分配上,在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80%的指标将优先向家庭配置,20%的指标向个人配置。
同时,本次文件还增加了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每人名下只能保留一个小客车指标,同步放开名下多车的个人向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
可以说,本次摇号的核心在于照顾“无车家庭”的用车需求。针对“以家庭为单位”的条件,意见稿指出,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父母或子女共同申请;有配偶的,配偶需满足“名下无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北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
在照顾“无车家庭”需求的同时,新政也提出了严格的审核要求,以规避通过结婚登记或“假离婚”来买卖指标的行为。意见稿指出,在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在申请方面,如申请人已经离异,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离异应满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离异的除外。
此外,本次新政意见稿还取消了申请时限闲置。从2021年起,申请小客车指标可在车辆办理完转移、注销登记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申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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