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李某有直接责任、学校有责任: 1、生活是在校期间受到伤害。 2、李某是学校职工。小学生本身无没责任。(没有奔跑、打闹、追逐)是在正常走路情况下被老师的开水给烫伤了。
李某有责任,应当承担损失
当然是李的过错
李某和学生都有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