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用我的名字给朋友在农村信用社借款10万元,我为借款人,这朋友是担保人。现在到期没还,怎么办?

2025-01-07 05:14: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借条里有你朋友的签名么?
银行法院催你还款,你出示借条无任何意义,因为这是两个法律关系,除非有一种情况就是债权转让。
让你还的话,你没有财产,如果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待你有财产时就会执行。债权人会主动关注你的财产状况的。
看你和你老婆有无夫妻共同财产?该笔钱如何界定,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界定为个人债务则不能执行你妻子那部分财产。
如果单纯是一个借款行为的话,不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性。不会坐牢。
如果你朋友是担保人的话,看是哪种保证形式,如果是一般保证,你还不了的话,可向你朋友主张。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可以向你主张也可向你朋友主张。
你这样做事的后果,你是银行的债务人,同时,你朋友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向你主张债权,不过如果你的借条有效的话,你们债权债务可以抵消,但如果借条无效的话,你被绕进去了。
而且诉讼时效为两年。你的事情有点儿复杂了。

回答2:

首先,借条对于法院和银行没有任何作用,那只能证明你和你朋友之间存在借款关系。银行肯定会向你催收贷款,还有就是强制执行你的财产,你的名下没有财产,但是一般信用社都是连带责任贷款,很可能执行你的家庭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找你朋友还或者让他先还部分再和银行商量转一下。你朋友作为担保人和你负同样的连带责任,银行会一起起诉你们两个人。

回答3:

借款手续是你自己亲自办的吗?你有没有在上面签名?如果是你亲自办的借款手续:
1、借条没有什么用,银行的钱你必须还,但是你可以再向你的朋友追逆。
2、你可以争取和银行订立分期还款计划
3、如果起诉至法院,可以执行你家的财产
4、如果不是恶意拖欠,还不至于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