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是否犯罪?是否被公安机关抓啊??好害怕。

2025-02-26 0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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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就你所陈述的情况看,你经授权处理单位财产并持有有关收据等证据,能够说明事实,更何况,有关事宜业经公安机关介入并调查处理完毕,很明确,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且经单位确认,不构成盗卖单位财产;

其次,该单位职工若起诉你盗卖职工集资财产,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包括证明财产范围、盗卖的事实等等,而你又有上述客观证据证明你不属于盗卖,可见,职工的有关主张,依法将得不到支持;

再次,既然有关事宜业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完毕,你当时的行为是合法行为,不因工厂产权变更而改变法律性质,而该单位职工若去起诉,属于民事纠纷,更不涉及抓人、取保候审等问题,你大可不必过分担心。

(你重复提问问题,我只好照贴)

建议:
1、收集并保存好当时处理那些废旧设备的凭据;
2、向公安局调取当时所做的笔录、取得书记出具的证明等等;
3、若真的起诉,应积极应对,若有关人员滥用诉权、向公安局报案什么的,应积极配合说明事实,并申请法院调查公安当时办案的卷宗,以证明你自己是清白的。

此外,你所担心的那些事情,都是建立在公安局侦查立案以后,而你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立案标准,你大可不必担心。

回答2:

不会,未构成犯罪,这件事当年公安机关已经处理过了(尽管不了了之),应当说是不予立案(也会有说明不立案的记录),现在法院也会不予立案,而且证据已经灭失,没有证据证明你盗窃了这些财产,你反而手中有证据,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再抓你,唯一的可能法院会以民事纠纷找你,但没有刑事方面的问题。

回答3:

朋友,如果你说的是实事的话,就没有什么事,放心好了。你的行为谈不上犯罪,公安机关也不会抓你。
“2008年该单位几名职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书记给公安出具了1份证明,证明该房产和设备是单位所有,是单位的财产。不是职工私有财产。是他授权我处理的。”

回答4:

肯定地说,你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必须如你所说的话必须是基本上属实。

回答5:

没事的放心吧。过了追诉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