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父母要法律责任吗

2024-11-27 2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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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父母进行虐待的行为首先是极其不道德的,同时也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情节严重者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2:

要追究!一般是起诉了才会被追究!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据悉,养老机构如果出现歧视、虐待、遗弃老人的情况,会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虐待罪的特点:1.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公婆、儿媳、兄弟姊妹等。2.必须是加害人故意的虐待行为。虐待方式主要有:肉体折磨,如捆绑、殴打、冻饿;精神摧残,如侮辱、漫啜、讥讽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禁闭等。3.虐待行为是恶劣的、长期的、一贯的。如果只是偶尔打骂、吵骂,或者态度粗暴等不能视为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但也应予以批评教育,向老人赔礼道歉。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诉,法院才处理;引起重伤、死亡的,则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回答3:

当然要负责人,而且是要负担刑事责任,弄不好还有杀人罪的嫌疑!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理论,知道父母病危,子女有义务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而不送医院救治并且将病危老人锁在家中,是放任老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是典型的不作为间接故意杀人案件,可以报告公安局立案侦查,我估计一般这个儿子可能会被判无期到1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回答4: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得到老人的授权下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回答5:

虐待是一种长期伤害家庭成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单独几次并不能认定为虐待,也就不可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虐待罪。就你所言,此人已构成遗弃罪,系典型的不作为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