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至2011-06期间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0905元/月,下限1583元/月。其中:养老保险单位交20%,个人交8%;医疗保险单位交9%,个人交2%;失业保险单位交2%,个人交1%;生育保险单位交0.8%,个人不交;工伤保险单位交0.5%至1.2%(根据行业风险分类不同),个人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