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无审判权,该权力归属于法院。你说的案件是法院宣判无罪还是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如果是前者或你不同意法院宣判罪名,可以要求检察院抗诉;如果是后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是有用的,因为直接由法院审查,一定程度对检察院也是监督。祝如愿,望采纳。谢谢!
您好,可以更换罪名另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