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违约拖欠房租金,甲方是否有权终止合同

2025-04-03 15: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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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关于拖欠的租金,这个要看您的租赁合同里双方的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具体约定的,对方是否构成违约,另外关于押金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是否能抵作租金?
第二,关于您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及第227条的规定,如果您已经履行了催告的义务,也给了对方一个合理期限履行缴纳房租的义务,而对方仍未作出表示或是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话,您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如果您是一个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可不受是否有违约行为的限制,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三,关于您强行收回房屋,您可以通知对方来清理,如果对方拖延的话,可向该租赁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您自己是不可以强行将对方的物品清出的。

回答2: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可以解除合同,物品的清理要留给地方一个合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