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是女方原告,从2013年6月15日开始双方开始分居也没联系过,一直到2014年7月份起诉

2025-04-28 02:54:5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你需要举证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否则只能等六个月,另行起诉
但是仅一次迟到,法院一般不会以撤诉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