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法处理,影响生产经营,造成后果的也要承担相应后果。类似案例我们做过,因没有及时委托代理人,家人到单位“维权”,被单位反索赔才请代理人,结果两者互赔,得不偿失。一方面诉讼程序要简化,为弱者立法,扩大风险代理范围,扩大代理人队伍,一方面司法公信要确立,确保诉讼救济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