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您需要向教育局写一封成立团委的申请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