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是宪法的特别法与基本法不是宪法矛盾吗

2025-02-24 0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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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基本法是宪法的特别法与 宪法是基本法不矛盾。
  1、基本法是宪法的特别法
  这边的基本法指的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非“小宪法”,也非代议机关的制定法,而是宪法的特别法。这取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内容、功能、名称和法律效力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性质的界定,不仅是学理问题,也是一个直接涉及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实际运行,乃至宪法的实际运行的问题。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其宪法的特别法这一性质;不因与宪法的抵触而无效;宪法对特别行政区的效力是通过其特别法,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得以实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则相应地属于宪法解释,并因此得以改变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之“先例”。
  2、宪法是基本法
  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宪法是我国制订的普通法律的依据.所以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都必须同宪法的内容保持一致.如果普通法的内容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那么这种违反宪法的法律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这里就必须加以修改或是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