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发票打印的不规范能作废重开吗

2025-03-29 07: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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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红字发票和负数发票,开具的内容是一样的,是一回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月申报期发现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不符合以上要求,故不能直接作废,应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冲销。
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
红字发票由于申请人不同而开具红字发票流程不同。
1、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的步骤:
第一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二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
第三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将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交于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
第四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的步骤:
第一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二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
第三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