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是按照招标人委托,办理包括编制评标标准在内的各项事宜。招标人当然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评标标准。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