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之后,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可以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2、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货款服务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 3、相关规定:财税2016第36号文件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