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自己有无在这家公司借过钱,如果有借钱,这个催讨函就是真实的。但通篇吓唬人的措辞都是假的,诈骗的起点是三千,没有几百块钱可以定性为诈骗的。再就是什么拘捕坐牢之类就纯属胡扯八道。借贷纠纷多了去了,都去坐牢国家也承担不起
纯属胡说八道
哪有立案告知函
的规定,借钱是民事责任
不是刑事案件,都是吓唬你的
假的,基本法律术语都是错误的
无需理睬,章子错误,没有小子号
律师都是各省司法厅注册,何来的司法部注册
为什么是律师事务所催收,搞不懂
有用分期付在,不知道中国大难来了,让急钱的救命钱救命以为好么,可以越为难他们越通刀,借钱就工资还不上息钱,报案要找什么律师,应该政府直接管,不然逼我们投笔从戎从新起义来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