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市为例,补办行驶证要带以下证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3、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在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时,应当首先按照计算机登记系统的记录签注已发生的所有登记事项,并按照下列规定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栏签注补发事项:
(一)居中签注“补领登记证书”;
(二)签注“补领原因:”和“丢失”或者“灭失”;
(三)签注“补领次数:”和补领的具体次数。
第八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格式、字体、字号等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点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四点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成都-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行驶证补发到就近的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需要交纳10块钱的工本费。
办理补领、换领号牌,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号牌;
(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
行驶证补办需要以下材料:车主为个人:车主身份证明原件(代办需要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车辆右前方45°照片一张(如果您的车已经在管所车辆数码库办理过备案,可现在直接打印照片,否则还需要车辆现场拍照。车管所通道式上牌处为您提供免费拍照打印服务)
车主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车辆右前方45°照片一张
其次,驾驶证行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